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TJTLBHGJ-G17-1005
3.首次公告日期:2017-10-27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原“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6.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个)” 新增“6.9 投标人需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生活污水处理一级运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更正日期:2017-10-27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赵楠楠
2.联系电话:022-23266248-757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新华道6号
3.采购人联系人:王玉珠
4.采购人联系电话:13821391829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 河东区 十一经路68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66248-757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7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3998278@qq.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建行围堤道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001636301052501223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委员会(机关)或 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委员会(机关)和 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