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1具备招标条件:
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段项目作为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物设设备部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组织具备提供低压电缆产品的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2工程简介
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段施工工地分为东段及西段。
东段:工程起点为南大街、东滨河路路口东侧(中辽国际花园对面绿地)盾构始发井YA1(含YA1井)(DK0+000.00),工程终点为热闹路、东滨河路路口西侧盾构双向接收井YA9(DK1+823.03),全长1823.03m,沿线均采用盾构法施工,管径为d=3.5m,管道流向由东向西,主要接纳上游截流管道的水量,排入下游已建d=3.5m截流管道。盾构穿越主要地层为:④砾砂、④-1圆砾、⑤圆砾、⑤-1砾砂、⑤-2粉质黏土。
西段:拟建龙王庙泵站处盾构始发井YB24(XK4+334.11)至宁波路盾构接收井YB16(XK2+655.87)段,沿南运河南岸的绿地新建d=3.5m截流管道,管道流向由西向东,主要接纳上游截流管道的水量,排入下游拟建龙王庙泵站。新建截流管道主线线位在南运河南岸绿地内,途径盛发花园、沈阳市羽毛工艺厂、辽宁冶金经贸公司、辽宁省运动技术学院、机电研究设计院和南湖公园,在YB19至YB18(XK3+200.01-XK2+982.74)上跨在建管廊区间,下穿现状排水管渠及南运河河底。盾构穿越主要地层为:④砾砂、④-1圆砾、⑤圆砾、⑤-1砾砂、⑤-2粉质黏土。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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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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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元)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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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L |
1000 |
电缆 |
YC3×25+2×16 |
米 |
400 |
辽宁沈阳 |
国标,全新铜芯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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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缆 |
YC3×50+2×16 |
米 |
4000 |
辽宁沈阳 |
国标,全新铜芯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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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缆 |
YC3×70+2×35 |
米 |
400 |
辽宁沈阳 |
国标,全新铜芯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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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缆 |
YC3×95+2×50 |
米 |
150 |
辽宁沈阳 |
国标,全新铜芯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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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缆 |
YC3×185+2×95 |
米 |
150 |
辽宁沈阳 |
国标,全新铜芯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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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并具有专业技术、配套设施、人员组织、资金、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有过投标物资的供应业绩(购销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产品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5)投标人必须具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在2016年及以后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8)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提供合同规定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9)其他:按照业主要求的厂家及供应商范围招标。
3.2 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3.4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若参与后果自负。
4.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发布通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需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7日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756530426 @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开打入)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标书售出,标书费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中辽国际花园中铁十五局项目部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9时45分,地点: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中辽国际花园中铁十五局项目部会议室)。
7.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11月7日下午17点之前,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10000元/包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包件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8.购买标书等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17:00时。
本次磋商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城轨公司沈阳南运河一标
账 号:99610150101501644843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9. 招标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沈阳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联系人:江运陈 电话: 18602881753
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招标组织机构办理。
本次招标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公司物资设备部
招标组织联系人:武海燕 电话:18668126625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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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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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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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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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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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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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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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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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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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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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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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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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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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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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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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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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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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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