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岭头社区茅坦村示范社区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020-82080864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70209169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36689584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社区环境及卫生整治、社区内主要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消防整治、给排水改造,总投资约533.42万元。(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 8603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招标规模:社区环境及卫生整治、社区内主要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消防整治、给排水改造。(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招标控制价:4818448.33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10 月 28 日00时00分至2017年 11月 21日 14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从2017年 10 月 28 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21 日 14时 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如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的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的网址及网名为准)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3至6项(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