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7年应急抢险含油污泥清理处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7-0216508-DQYT-0015767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对其进行公开招标。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生产区域位于陕西省定边县,麻黄山北、麻黄山南、冯地坑、堡子湾、马家山东、马家山西6个采油作业区,日常产生含油污泥暂时储存于各作业区临时储存点内,按照环保要求,需对临时储存的内含油污泥9000吨进行转移处置。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应急抢险含油污泥清理处置划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划分如下:第一标段:冯地坑、马家山东作业区应急抢险含油污泥清理处置,预计处置4500吨。第二标段麻黄山北、麻黄山南、马家山西、堡子湾作业区应急抢险含油污泥清理处置,预计处置4500吨。 2.3 服务地点:第五采油厂所属生产区域,地理位置在陕西定边县。 2.4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5 其他:同一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仅作为标段序号靠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其在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HW08)。投标人应在生产单位所在地域县级环保部门备案。跨省、市、县的投标人必须取得单位所在地域、危废转移接收地域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的备案批复。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无环境违法(举报、投诉、查处)证明。 3.3 近3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至少有三项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3.4 投标人经营业绩良好,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资信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5 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手续齐全,运输范围中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废矿物油HW08),容器安全可靠,安全标识及附件齐全。运输过程中必须专人押运,危废运输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资格证等有效证件。自身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需提供与具有有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并提供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件等资料。 3.6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 3.7 投标人投入每个标段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5台以上。 3.8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 万元,缴纳保证金收付相关业务流程详见附件:《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投标保证金收付业务操作规程-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9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11-01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11-07 16:30:00.0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且不接收汇款,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得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 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1-21 09:0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5.2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开标时间: |
2017-11-21 09:00:00.0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
| 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
邮编: |
163453 |
| 联系人: |
李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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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5891394907 |
传真: |
029-82547605 |
| 电子邮件: |
15891394907@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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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大庆交通银行龙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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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 |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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