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17-XEHBJC-019
二、项目名称:宣恩县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检定、校检
三、项目内容:详见检定校检一览表,其他事项合同约定。
四、报价企业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报价须知:
1.招标项目报价:各投标企业按照监测方案自行报价。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公章)。
3.所有报价企业必须提供30个工作日的检测时限承诺书。
4.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3日中午12点前送达珠山镇沿河路19号宣恩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并签字确认,逾期不受理。
5.询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开标时,企业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场,不在场的作废标处理)。
6.询价结果确定原则:询价函中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全,提供不完全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符合条件的报价机构,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人。
联 系人:田海华 联系电话:0718-5821303
联系地址:宣恩县珠山镇沿河路19号
宣恩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