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采购编号:XFCS2017004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路网及广场两部分。路网包括九纵五横18 条道路,总长约21.87km,改造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电力、通信、亮化、绿化工程。广场包含岳庙广场和岳飞像广场,共7250.00 ㎡,主要对广场景观进行提升改造。
2.5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3.项目需求
3.1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2 年,其中建设期2 年,运营期10 年,通过12 年的合作周期,实现本项目建设、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的资源整合和全过程集成优化,减少协调界面,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提高融资、建设、运营效率。
3.2投资估算:16200.00 万元
3.3项目地点: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镇区内
3.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ROT 运作方式。即:
1.本项目由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授权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依据法定程序选取社会资本方。由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负责与项目公司签订PPP 项目合同。
2.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运营期内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财务实力: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均为盈利)以及良好的资信能力。
(5)企业信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申请人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6)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在资格预审时提交评审小组使用,本项目申请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对代理机构的查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或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2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7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9:00至11:30,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等同注册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以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必须为原件的复印件,须左侧胶装成册(复印件为扫描件或复印不清晰的,或提供的材料易拆卸的不予接收);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7.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8.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政府大街1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0371-26711012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585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