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整治永定河污水排放工程已由区发改委(大足发改投[2017]32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区财政评审中心出具发包金额,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进行了报建,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确定承包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整治永定河污水排放工程
2.2建设地点:海棠新城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大足海棠新城铜锣湾至绿地海棠湾永定河沿线污水管道接入截污干管,长度约1000米;截污干管防腐处理;截污干管北末端建设倒虹吸系统等内容。
2.4工期:45日历天。
3.发包范围、计价方式、发包价格、结算方式
3.1发包范围:本项目包括大足海棠新城铜锣湾至绿地海棠湾永定河沿线污水管道接入截污干管,长度约1000米;截污干管防腐处理;截污干管北末端建设倒虹吸系统等全部建设内容。
3.2计价依据: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5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③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等系列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
3.3发包价格
(1)本项目按大足区财政评审审核确定(或者具有相应造价资质编制的并经大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价格:¥1343442.92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叁仟肆佰肆拾贰元玖角贰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31725.29元(大写:叁万壹仟柒佰贰拾伍元贰角玖分),含清单价格(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作为发包价格。
(2)发包人按本项目大足区财政评审审核确定(或者具有相应造价资质编制的并经大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发包价资料为依据,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实行清单计价的单价承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
(2)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退还方式: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3.5工程款支付:第一次支付,工程完工预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40%;
第二次支付,竣工结算报告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60%;
第三次支付,在第二次支付6个月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金额的80%。
第四次支付,在第三次支付6个月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
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期满后无息支付。
3.6工程价款结算
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外的,结算时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按时结算。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担保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担保金:2.68万元;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担保金,担保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担保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担保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后附“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规定格式。
(3)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担保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提交担保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担保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担保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担保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后附上合同备案表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担保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担保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潜在报名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且承包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①项目经理:
②其他主要人员:
③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在建项目任职,将取消承包资格,计入不良记录,直致清出备选库。
(5)外地施工企业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入渝登记备案或者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6)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发包抽取现场(或者在缴纳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和原件资料。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清出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随机抽取公告于2017年10月31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9时30分至2017年11月6日10时30分(交易中心大厅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10时30分(交易中心大厅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担保金时一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和原件资料,对应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发包人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 元,否则发包人拒绝接受其报名。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发包价的2.0‰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6.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发包人公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递交发包担保金的潜在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发包会,核验参加发包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会,则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代表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7、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16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23-43785353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