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系统采购 |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42017000507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 | ||
| 代理机构 | 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杨女士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德昌县德州镇凤凰广场68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4-5185373 |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 采购人地址 | 详见附件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113266000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附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附件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01 10:30 |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0-27 10:30 | ||
| 原公告名称 | 采购公告 | ||
| 原公告地址 | 采购公告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本次采购最高限价变更为300000.00元。二、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第2点特殊要求(第2页)更改为以下内容。(1)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鲜章)。(2)投标人2013年以来负责安装的污水处理系统无因质量或技术原因所引起的重大污染事故(提供承诺书加盖鲜章)。(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类相关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三、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第3点其他要求(第2页)“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备查,如果评标委员会需现场查验其原件,而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内容删除。四、第五章竞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第28页)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更改为以下内容。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 2.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投标人最近三个月纳税、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最近一年度经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鲜章,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6.无因产品质量和技术原因造成污染事故事故和其他不良后果的承诺函,加盖鲜章。 7.提供环保工程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 8.其他本次采购项目提出的资格性条件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第三项第二条第三条本项目特殊资格性条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11月6日下午4时”。六、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11月8日上午09时30分”。详见附件,并以此附件为准。 |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采购品目名称 |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