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鲁山县生活垃圾村镇收运一体化项目;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采购内容:自卸式侧装垃圾转运车12辆,总投资336万元;
1.4、交货时间: 签定合同后15日内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3 具有经营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4 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供货或采购协议合同书);
2.5 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2.6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7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查询须具有如下资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2.8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9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鹰轮锦苑小区临街商铺2楼)报名。
3.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原件与复印件应保持一致),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购领时间同报名时间,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购领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开具本公司加盖公章的收据作为凭证。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15801166182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先生 13837577697 0375338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