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城镇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监理(第2次招标),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7] 66、71、74、75、236、237、2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债券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包含以下7个子项
①香溪河流域深渡河段岸线和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②兴山县深渡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③兴山县深渡河生态停车场工程
④兴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⑤兴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⑥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网改造工程;
⑦兴山县乡镇污水管网改扩建及污水厂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兴山县辖区范围内。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综合管网改造及香溪河流域生态综合整治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拟派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市政工程总监和水利工程总监各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提供人员证书原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市政工程总监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总监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省内企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省外企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监理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2日08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上午08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兴山县香溪大道44号
联 系 人:黄强
联系电话:136186896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田赟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7
日 期:2017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