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翼城县公安局委托,对环境污染司法鉴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环境污染司法鉴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LFZYG-1756;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4、项目预算:120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开展环境污染损害类司法鉴定或评估的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
5、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供应商最后一次纳税凭证;
6、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针对企业与法人);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胶装成套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概不退还)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一室评标一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业绩等相关资料以备核查,以证实其投标资格的真实性。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公安局
采购方联系人:韩先生
采购方联系方式:13903571787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3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57-2085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