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交通运输局大件路改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262017000300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02 10:36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夹江县漹城镇瓷都大道366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833-5684712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14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联系方式:陈先生,0833-2415463、1333091130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33-5684712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承诺函原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需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及以上 。(提供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八)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1-03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1-09 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按附件模板填写)、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领取磋商文件后应当登记备案。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14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14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7-11-13 13:3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7-11-13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按附件模板填写)、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领取磋商文件后应当登记备案。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1-13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一、磋商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7800元。二、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提交: 1、收款单位: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夹江支行,银行帐号:51001697508051505681。 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达以上账户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16时00分。 3、备注栏注明:“(采购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三、保证金退还以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会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见附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未递交造成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 预算金额(元) |
399200 |
|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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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划分 |
N769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一、小微企业扶持(一)本项目 不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二、监狱企业扶持(一)本项目 不 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 项目位于夹江县漹城镇,大件路改线工程三条全长31.4公里的一级公路,工程总投资约14.6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内容:公路修建及附属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的修建,工期为 24个月,本政府采购项目即是为该工程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二、项目清单 大件路改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三、服务要求(1)编制深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可研阶段深度要求(2)编制工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签订30天内,中标人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成果. (3)水保方案必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四、其他商务要求(1)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2)验收方法和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履约方式为交付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标准为业主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方法为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3)结算与付款方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后支付供应商合同总价的10%,供应商提供水保方案,由业主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后5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五、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见第八章 |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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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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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