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 | 项目编号: | 4403002016019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020160190010 |
| 工程类型: | 咨询服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02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2日18:00时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12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17日17:00时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备注 : | 无 |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珍虎 |
| 办公电话: | 18688794329 | ||
标段信息1
| 标段编号: | 44030020160190010001 |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1-19 18:00 |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珠江口伶仃洋东侧交椅湾海域,深圳宝安区大空港地区西北部东宝河口南侧 | ||
| 招标部分估价: | 593 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本次招标内容: |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出具监测结果,编制监测评估报告,招标内容如下:(1)1年期的蓄泥区弃土处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监测站位要求:海水水质站位12个(每月1次,共12批次,共144站次)。(2)3年期的陆域形成施工期监测,监测站位及频次要求:水文泥沙监测站位5个(每年枯季与洪季选择大、小潮各监测1次,3年共12批次,共60站次);海洋生物站位4个、潮间带站位2个、渔业资源站位4个(每年的春、秋两季各监测1次,3年共6批次,其中海洋生物共24站次,潮间带共12站次,渔业资源共24站次);海水水质站位7个(施工高峰期监测一次,另外第2、第3年的春、秋两季各监测1次,3年共5批次,共35站次);噪声监测站位3个(施工高峰期昼夜各1次,3年共2批次,共6站次);扬尘监测站位1个(施工高峰期监测共1站次);冲淤和地形观测点4个(建设中期监测1次,在风暴潮等恶劣气象条件过后应进行必要的加测,3年共3批次,共12站次);鸟类观测断面1条(在施工高峰期进行1次调查,3年共1批次,共1条次);红树林观测断面2条(施工期每年调查1次,3年共3批次,共6条次);白海豚观测断面1条(在施工期每年的春、秋两季各监测1次,3年共6批次,共6条次)。(3)负责根据监测结果及时编制监测、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和格式应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验收要求;配合将监测结果和报告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本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形,负责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配合提出改进措施;为本项目围填海施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配合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任务书。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无 | ||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国家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中的内容涉及海洋调查。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序号 | 文件名 |
| 无 |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