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除尘器 

金山新城金乐路(金龙东路-金精路)新建工程项目、金泉路(金精路-金城东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湖南
有效期至: 2017-11-2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11-02 13:0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湖南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新城金乐路(金龙东路-金精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文号:株荷发改发【2017】43号文]、金泉路(金精路-金城东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文号:株荷发改发【2017】77号文]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金山新城金乐路(金龙东路-金精路)新建工程项目、金泉路(金精路-金城东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由两个项目工程组成,合计总投资14858.08万元,总建安工程费7576.7万元,两个项目工程概况如下:
(1)金山新城金乐路K0+397.819——K0+751.278(金龙东路-金精路)新建工程项目:该道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353米,路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98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5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金山新城金泉路K0+037.295-K1+210.067(金精路-金城东路)新建工程项目:该道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1248.5米,路幅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公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1875.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020.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2.4 工期要求:
(1)金山新城金乐路(金龙东路-金精路)360 日历天;
(2)金山新城金泉路(金精路-金城东路)3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均要求无在建工程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5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拾伍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7年 11 月 2 日——2017年 11 月 22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上述文件的下载操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31-28681370,联系人:蒋先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2 日 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荷塘大道77号金城集团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1524362383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华晨金茂尚都A座503
联   系   人:李 铮
电 话:0731-28896698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1-28896698或0731-85161719
邮        箱:2368755928@qq.com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