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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324省道南岗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GY324-SG标段招标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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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江苏
有效期至: 2017-11-0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11-02 12:0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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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灌云县324省道南岗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灌云县324省道南岗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GY324-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24 省道东起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西至徐州市睢宁县,途中经过连云港市、宿迁市以及徐州市,东西横跨江苏省三个地级市,路线全长约 205km,是江苏省省道干线公路网“二十三条重要横向省道公路”之一。324 省道连云港段东起灌云县燕尾港镇,向西 48km 后与现状 204 国道共线,共线段长约21km,路线继续西行,直至与宿迁市沭阳县交界结束,路线全长约 81.3km。该路段是贯穿灌云县东西方向唯一的省道,是灌云县东西交通主动脉。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 324 省道南岗镇区段,桩号 K74+260-K76+230,路线全长 1.97km,现状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沥青砼路面。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该路段路基、路面、排水等进行综合整治。工程造价金额约800万元。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为灌云县324省道南岗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GY324-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对应路段辅道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交安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通过交工验收时间)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公路工程的施工,且信誉良好。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低于1人/5000万元,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6)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及以上(含A(暂定)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网上下载或检察院出具)(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必须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缺失)。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网页已改版]“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入“交易平台”,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6:00时至2017年11月9日23:59分。
5.凡按上述要求成功报名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7年11月3日——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招标文件专用本售价为1000元/每标段,图纸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联 系 人:王  磊
邮    编:222200
电   话:0518-88103473
传    真:0518-8885194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马佳佳、伏龑
电    话:025-87715121、87715120
传    真:025-87715110
电子邮箱:js86531176@126.com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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