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东维修三厂厂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原招标公告:
3.1.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1.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五年(竣工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今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2.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近五年(竣工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今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变更为:
3.1.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1.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五年(竣工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今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2.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近五年(竣工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今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变更的包:CSIE15032185-001
其他内容见原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