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宫市大庆街、大成街、普彤街雨污分流、道路提升工程已由南宫市发展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字[2017]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宫市大庆街、大成街、普彤街雨污分流、道路提升工程
2.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2.3建设地点:南宫市普彤街(凤凰路-腾飞路)、丽滨嘉苑小区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南宫市普彤街(凤凰路-腾飞路)雨污分流工程,丽滨嘉苑小区(污水跨河接入污水主管网)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期:120日历天
2.7预算金额:2358217.5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7年11月23日至 2017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8时30分至 2017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提供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案。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4.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海宁、李连起
电 话:0311-85235539 151277550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 月15 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宫市
联系人:齐振勇
联系电话:15200198081
招标代理: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2号金立方大厦20层
联系人:朱海宁、李连起
电 话:0311-85235539 1512775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