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
| 批复文号 | 2017439 |
| 批复单位 |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汕头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于文件编制原因,现就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可用性服务费参与绩效考核付费的比例 P11页,“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之“六、回报机制与付费机制”中“2、绩效与付费关系” 原文: (1)可用性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固定部分+可用性服务费参与绩效考核部分=可用性服务费×(1-10%)+可用性服务费×10%×绩效考评后应支付的比例 更正为: (1)可用性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固定部分+可用性服务费参与绩效考核部分=可用性服务费×(1-30%)+可用性服务费×30%×绩效考评后应支付的比例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可用性服务费10%参与绩效考核付费”内容,均调整为“可用性服务费30%参与绩效考核付费”,即:应付可用性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1-30%)+可用性服务费的30%×绩效考评后应支付的比例。 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80天,自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其它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
| 发布人 | 金先生 |
| 发布日期 | 2017-1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