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晋江市永和镇福田村污水管道工程(一期)已以晋发改审【2014】3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永和镇福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镇村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永和镇福田村;
1.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596948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晋江市永和镇福田村,工程造价为2596948元,工程內容包括污水管道工程(最大管径为DN300、总长为7190米)、路面拆除与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259.6948万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1.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1.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2.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01 日自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栋9-10梯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递交,以信封形式密封,并注明公司名称及加盖公司印章。(下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6号楼2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随带本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永和镇福田村民委员会 ;
地址:晋江市永和镇福田村 ,邮编: 362235 ;
电话:13905071327传真: / ;
联系人: 施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栋9-10梯301室 ,邮编: 362200 ;
电话: 0595-85899307 传真: / ;
联系人: 小林 。
日 期:2017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