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及南珠东大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标段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钦市发改投[2017] 130 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及南珠东大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项目招标编号:GXDYZB2017-QZ024
建设地点:钦州市河东区。
建设规模:第二标段建设规模南珠东大街(安州大道至蓬莱大道段)排水管网建设,桩号BK0+000—— BK3+149,全长3149m。主要建设内容改造重建雨污水管道、疏通雨污水管道、清淤等工程。
项目建设投资:第二标段建设投资约 1900 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200 日历天(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的服务。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明及拟担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相关资料(即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册市政公用监理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已缴纳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17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