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江街道谭家岭村污水纳管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147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村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污水收集范围为兰江街道谭家岭村居民生活污水,沿该村主要道路铺设D300、D200重力流污水管,收集各户生活污水,然后就近排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中。
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工程造价约1035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要求合格等级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已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标段: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体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前述专业一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的《浙江省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浙江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在本招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余姚市外企业不能担任),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其承接工程任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的规定。
3.3投标人及其人工工资担保等相关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中显示宁波市审核通过(其中宁波市外企业的人工工资担保信息须在信息系统中显示余姚市审核通过),工资支付担保按甬建发[2016]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信息录入及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3.4其它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www.yyztb.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各投标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网上转账、支票、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按照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线下转账”支付方式并提交订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根据“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凡已由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确认缴纳了2017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年度保证金”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并打印“年度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系统中末确认或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招标项目末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具体到帐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日09:00时,地点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详见一楼大厅告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人近5年有行贿行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2)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评标时以在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的。
(4)浙江省外施工企业未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7.其它
(1)本招标项目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足及更换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本招标项目将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影像考勤制度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考核制度,具体参照《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和《关于做好余姚市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余建发[2016]16号)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888号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4-62599168
传真:0574-62595210、62599166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河沿路108号
联系人:任建银
电话:0574-62639486
传真:0574-62639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