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日照市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管网穿越坪岚线、日钢专用线新建保护套管工程总包合同已签署,经费已经落实。项目总承包单位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为确保现场施工能够及时展开,现对承包合同范围劳务分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坪岚线K24+791处,日钢专用线k1+065处,系为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管网穿越坪岚线、日钢专用线新建保护套管工程,该保护管为1—φ1.5m钢筋砼圆形防护套管,套管长60.0m,其中44m顶进施工,16m直埋施工,套管顶距轨面为6.47m,保护套管与铁路垂直。
2.2采购范围
日照市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管网穿越坪岚线、日钢专用线新建保护套管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部分。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2资质要求:具有具有劳务分包资格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机具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财务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3年内财务审计报表。
4.报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6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南区E组团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30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印章)领取谈判文件,同时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备查。
5.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统一送交。
送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0时30分
送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1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北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定于送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谈判,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采购。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南区E组团
邮政编码:250101
联 系 人:高扬 15610190011
邮 箱:jngcfgs201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