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至县劳动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官网建设项目 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乐发改审批[2017]29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38.25%:32.79%:28.96% ,招标人为乐至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17]2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905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劳动镇场镇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拟建雨水管道约2.5公里(含支管),污水管网约200米,PVC管道约1公里,管道清淤约2公里。合计约5.7公里。 2.3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近三年以来至少已完成0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25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1月29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15日 10点00分 ,地点为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至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乐至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41501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28-26251209
传 真: 028-2307700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426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28-83183821-211
传 真: 028-83183821-21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