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山县城西新城污水收集管道工程(游泳馆-温泉南路)已由英发改审批[2015]62号文批准,并报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登记编码为YSGC-20171124-152。招标人为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温泉镇游泳馆-温泉南路;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英山县游泳馆-温泉南路污水收集管道工程施工;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内容范围;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6 总投资:约297万元;
2.7 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章的近两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中标后,拟派的本项目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已担任的,应当更换并提供变更手续,不能更换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五大员”(即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是该单位在册的正式员工,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没有正在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由评标委员会查询);
3.7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时间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落款之日起前推3年(查询记录时间须在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向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英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实行投标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1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11月 27日至2017年12月1日18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 年12月22日9时00分。
5.2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东门街 邮 编:4387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13-7117086
6.2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13697149190
2017年 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