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 港龙华侨城二期污水工程
3、招标代理: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
(2)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
(3)工期:7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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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 标 内 容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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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港龙华侨城二期污水工程 |
/ |
约30万元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间: 2017 年11月24日 8:30 时。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7年11月 24日8:30时至2017年11 月27日18:00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保证金银行汇票到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07室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0515-69085191,联系人:胡峰)。
9、本项目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汇至代理公司(收款人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 ,账号:12570188000026090)。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规定时间不参加投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 10:00 时。
11、评标办法为: 合理低价法 。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评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盐城盛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刘一鸣
联系电话:15366559100
地 址:盐都区招商大厦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泽泉
联系人:胡峰
联系电话:0515-69085191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