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配套整治工程—大墩闸站项目已经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坛发改投字(2017)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人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回转式清污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墩闸站项目工程包括泵站和节制闸各一座,节制闸闸室净宽10m,共1孔;泵站设计排涝流量20m3/s,单机流量5m3/s,共4台泵。节制闸采用升卧式平面钢闸门,配QP卷扬式启闭机;泵站采用堤身式结构,泵站上下游侧均采用平面快速闸门,配QPK卷扬式启闭机。
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04亿元
工程资金:自筹(已落实)
工程计划于2017年12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19年4月具备单位工程验收。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1)回转式清污机
闸站外河侧4.85m×7.0m(孔宽×孔高)回转式清污机4台套及其相应的支铰(含支铰预埋件)、锁定(如有)、栅槽埋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2)皮带输送机
闸站外河侧1.0m水平皮带输送机1台套(总长约43m);其相应的零配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3)控制柜
枢纽所有清污机、皮带输送机现地控制设备分别配套。
交货期限:2018年3月1日前提供回转式清污机设备埋件,2018年6月31日前完成回转式清污机设备交付。具体交货时间由业主另行通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生产相应产品的营业执照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型及以上回转式清污设备生产许可证。
3.2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常武北路2号兰新大厦C座1601室)报名。持投标报名表、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营业执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型及以上回转式清污设备生产许可证(以上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参与后面的评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公开开标时间:2017 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地点为: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F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持身份证(第二代)参加开标会,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签名册上签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市场路59号
联系人:姜玮
电话:0519-82886623
传 真:0519-82822205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
联系人:易继丹
电 话:15851927679
传 真:0512-68079725
十、备注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2)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未建立投标信用档案的投标单位,请在报名截至时间前至常州市水利局完成信用档案建立,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单位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