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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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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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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安徽
有效期至: 2017-12-01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11-28 11:4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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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背景: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27号)、《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自然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2018年剩余未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全面开展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模式。要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乡镇,宜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污水处理模式。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提高污水收集率。
长丰县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非常重视城镇环境,近年来,相继建设了县城污水厂、北城污水厂、吴山污水厂和庄墓污水厂并投入使用,在部分乡镇建设了小型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有效地保护了城市环境和河流湖泊的生态环境,促进人们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污水处理站规模小,污水处理程度低,仅能进行简单的处理,排入河道造成环境的污染。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部分已建污水厂的水处理排放标准已不适应人们对环境的进一步要求。长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的开展,主要依托于党中央、国务院对水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住建部对城市水环境提升、生态修复的大力推行,以及安徽省、合肥市对人们群众生存环境的关注与保护。
2、建设内容:1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本工程将分期建设。2018年对下塘镇、杨庙镇、罗塘乡、造甲乡、杜集乡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建设;计划于2019年实施建设陶楼镇、朱巷镇、义井乡、左店乡、杨庙镇四树园区、罗塘红旗园区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其中下塘镇污水处理厂为新建工程,所有项目在2019年底完工。
3、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由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项目结构如下:
充分考虑本项目特点,结合国家有关于PPP的政策及采购人PPP实务经验,本项目采取PPP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即由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由长丰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授权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在授权期限结束后将项目整体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
4、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6、出水水质:出水水质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34/2710-2016)标准执行。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
3、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4、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市政行业(至少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8、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如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须同时满足申请人资格第1、10、11条;
(2)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申请资格第2、3、4、5、6、8条要求,参与方须满足申请资格第7条要求;
10、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资格预审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24个月;
11、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申请人: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确定合格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和数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数量:不少于3家。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09:00至2017年12月1日下午17:30
2、资格预审文件价格:免收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申请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申请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五、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 12月15日9:3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5日9:30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新路
联系人:时钟金
电话:0551-66690192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八、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申请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5、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入库企业,并由牵头方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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