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700463C
二、采购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标的:工业液氧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贰仟元整(1,872,000.00)
六、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七、项目简介: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工业液氧采购项目,采购
量1440.00吨,采购预算中还包括液氧罐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检查内容:①安全附件的送检:2个压力表(2次/年,送检单位资质:具有计量认证资质单位)、2个液位计(1次/年,送检单位资质:具有计量认证资质单位)、4个安全阀(1次/年,送检单位资质:市级特种设备检测机构);②2个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1次/年,检测单位要求:市级特种设备检测机构);③定期全面检验(1次,检测单位要求:省级特种设备检测机构)。④定期日常维护和检查(1次/月),确保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供货方需对上述日常维护检查的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压力容器检查和全面检验的真实性负责,检查检验过程若发现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压力容器故障则应及时通知采购方,由采购方负责维修更换等。液氧罐压力容器安全主体责任最终由采购方承担。
具体需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评定标准: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满足本项目货物质量技术要求的货物,须提供投标人或拟投产品的近一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计,以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具有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部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包含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近3年以来(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和履约期间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需主动填报近三年内是否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评定标准:最低价评分办法
九、公告起止日: 2017 年11月27日至2017 年12月29日;
购买标书起止日: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
十、采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1室
联系人:谢龙生 电话:15917126366
联系电话:0756-6110766 传真:0756-6306792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