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排水竖向规划已获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排水竖向规划。
2.2 招标范围: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为80平方公里。
2.3 招标内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内雨水管线管底控制高程、污水管线管底控制高程等。
2.4 服务周期: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6月26日。
2.5 设计深度:满足专项规划编制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应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业务承揽范围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须拟派出1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且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编制过类似项目的案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 2017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09A室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12月1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C区222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0431-8215881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萍、王丹婷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10室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
0431-85832429人工转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