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城排水管网改扩建四期工程已经由精发改【2017】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供排水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城排水管网改扩建四期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
2.工程规模:新建排水管道3880米等配套附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11月27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12月02日 1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精河县供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元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