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222省道街头段绿化工程,已经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五莲石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222省道街头段绿化工程,位于五莲县街头镇。
2.2项目编号:WL-ZFCG2017-324
2.3项目预算:1917740.00元(具体见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前需出具五莲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1号)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4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17年12月21日时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7年1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石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孙磊
联系电话:18063365377
招标代理机构: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作华、张锟
联系电话:0633-3926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