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萧江镇污水截污纳管(二期)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7】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萧江镇,UPVC管(De110)长度约80416米,HDPE缠绕管DN225-DN400长度约29443米,化粪池约1211座,塑料井φ200-φ315约14926座,砖砌检查井φ700-φ1000约769座聚乙烯防坠网约769张,路面修复约58886㎡。工程总投资4740万元,工程费用约3700万元。工期:54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招标范围包括管网及道路修复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0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0日上午9:30。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0日9时30分,本工程启用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www.pyztb.com)指定位置上上传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备用光盘递交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鳌江镇工兴路92号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63882651
电话:13395775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