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新安街道翻身、上合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 项目编号: | 44030620170005 |
| 是否重大项目: | 是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安街道翻身、上合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甲供材料—F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承插式钢筋砼排水管(重新招标)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6201700050001 |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地点: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28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18:00时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9日18: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30日18:00时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备注 : | 直接抽签法,招标公告发布五个工作日。 |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 经办人: | 魏剑彬 |
| 办公电话: | 0755-2349615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旋/蔡育彬 |
| 办公电话: | 0755-22385930、13688812347、13925205760 | ||
标段信息1
| 标段编号: | 440306201700050001001 | ||
| 标段名称: | 新安街道翻身、上合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甲供材料—F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承插式钢筋砼排水管(重新招标)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2-04 18:00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 | ||
| 招标部分估价: | 302.145022 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评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定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安街道翻身、上合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甲供材料—F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承插式钢筋砼排水管(详见施工图及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控制价(预算)审定书 )。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F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承插式钢筋砼排水管)生产制造商,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无。 | ||
| 其他: | 1、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企业,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一)资格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要求以上证件有效期在法定期限内)。(二)《投标承诺书》和投标保函;(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投标承诺书附件要求。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序号 | 文件名 |
| 无 |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