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350504]XC[GK]2017032
2、项目名称:采购环境监测仪器
3、招标内容及要求:
1-1 微波消解仪 否 1(台) 190000
1-2 台式溶解氧仪 是 2(台) 39000
1-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否 1(台) 23800
1-4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否 1(台) 10000
1-5 防护服 否 4(套) 11200
1-6 防毒面具 否 4(套) 4800
1-7 智能烟尘采样仪 否 2(台) 1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27 15:15 报名截止时间:2017-12-12 15:15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0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20 09:00,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办公大楼3号楼347349351352353355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洛江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五楼
联系人姓名:柯玉森
联系电话:1380852589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办公大楼3号楼347、349、351、352、353、355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5880778622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