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为晋安区宦溪镇各行政村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范围:创新村、宦溪村、鹅鼻村、南洋村、弥高村、降虎村、山溪村、板桥村、胜利村、黄土岗村、洲洋村、增楼村、湖山村、湖中村、龙头村、民义村、建立村、峨嵋村、牛项村、黄田村、宜夏村、过仑村、亥由村、中心村24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本次招标项目中所述的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垃圾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作业车辆要求提供3吨及以上的的机械小型垃圾收集车2部及8吨后压缩车1部(以上两类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有效证书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列表。 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2.12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30 至 2017年12月1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链接:http://117.27.88.250:9306/notice/noticeinfo/458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息安全产品(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