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盱眙县沼气服务站;
2、工程名称:2017年盱眙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
3、工程地点:盱眙县境内;
4、工程规模: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最高限价为64000元人民币(超过限价为无效标书,本项目固定总价合同);
检测数量:土壤检测40个,农产品检测40个;
土壤检测(12项):PH值、有机物、机械组成、CEC、砷、镉、铬、汞、铅、铜、锌、镍
农产品检测(8项):砷、镉、铬、汞、铅、铜、锌、镍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价人或检测机构选择:要在苏农重防办[2017]16号《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中选择检测机构,并与选中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协议和保密协议。
三、提供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企业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无弄虚作假内容,如果有虚假,承担全部责任(格式自定,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否则无效。
四、中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完成全部数据资料整理、核实、录入、上传同时符合招标人验收要求后付清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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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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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产品检测 |
个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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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金在内的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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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壤检测 |
个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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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税金在内的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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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勘察咨询 |
项 |
1 |
2000 |
2000 |
不可竞争费用投标单位均按2000元计入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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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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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机打加盖章):
联系人: (签字: )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时间:2017年 月 日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供应商无需打印在报价表中):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提供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企业承诺书证等资料与报价表一并密封递交至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2、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表内所有内容一律采用机打(除签字外),否则作无效报价。
3、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14: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4、报价时间:2017年12月5日14:3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报价表递交地点: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请各报价人将询价报价表投递到一楼服务大厅的询价报价表投递箱内,并用信封投递,切勿用档案袋。投递到别处遗失的概不负责)
6、此报价表和资质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商企业全称及联系号码。
7、成交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到盱眙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开具成交通知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办理的,采购单位有权作如下处理:
1.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成交资格,限制其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媒体通报。3.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予以赔偿。4.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立案查处。
8、上述检测费用投标报价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服务费、保险、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9、此项目人民币履约保证金:2000元。
10、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技术服务,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1、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人:田女士 0517-88220123,招标人:梁先生 13705234998
注: 供应商请从淮安市公共资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网站复制下载本报价表,随意更改报价表视为无效投标。在报价表和信封的密封口均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