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2)必须是中小型企业;(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6月份或2017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环卫设备
2、招标编号:SHXM-20-20171120-26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MZFCG2017-142)
3、预算编号:20-17-z872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户外双桶垃圾桶 15000个;室内垃圾桶 3700个;240L垃圾桶(干湿桶)1360个 。
5、交付地址: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设备送至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20579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0579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1-29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06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29 10:00:00至2017-12-06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2-1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开标室
2、开标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