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通乡公路两侧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一期)于2017年11月28日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有缺陷,现对招标公告资质要求进行更正。
将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款修改为“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所有投标人均在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局备案;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具有地质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