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虞城县稍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7】206号
三、项目名称:虞城县稍岗镇全自动垃圾热解净化工程项目
四、工程地点:虞城县稍岗镇
五、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项目总投资:86.97万元
八、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稍岗镇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稍岗镇全自动垃圾热解净化炉设备(日处理量10-15T/天)一套
九、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1、第一标段:
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工程;
2.2、第二标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环保设备或垃圾热解净化设备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日期为发布公告之后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允许采用任何形式组成联合体谈判;
十、报名购买竞谈文件时法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并按要求提供符合“九、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十一、报名及出售竟谈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十一、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虞城县行政服务大厅南150米路西,翰林东苑大门南侧)
十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12月6日下午14:30;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神火大道商字南300米路西市公安局对面);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稍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虞城县稍岗镇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091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2单元18层1815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0-4210168 15737902623
201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