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139页附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须知》中第4.2款“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将于定标后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担保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
修改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将于定标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西樵支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担保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139页附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须知》中第4.3款“流标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约于该工程确定流标后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担保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流标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约于该工程确定流标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西樵支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担保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樵南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