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两湖水体治理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第三章资格后审内容审核标准“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工程设计行业(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正为“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工程设计行业(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将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中第一大项第四小点中“在此基础上,参选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万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整数,按比例扣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更正为“在此基础上,参选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整数,按比例扣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重庆大学
201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