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我市32座污水处理厂中,污泥称重设施不齐,监管设施不完善,因此,本项目主要在我市污水处理厂增设污泥地磅和完善相关监管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全市污水处理厂内安装监控系统,共计33套,安装地磅称重系统共计29套(其中南山污水处理厂、罗芳污水处理厂、盐田污水处理厂、滨河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已安装了地磅称重系统),将监控系统终端及网络升级改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1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