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水务局苍溪县石家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42017000392 |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 ||
| 公告类型 | 邀请招标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24 15:30 |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水务局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0839-5266260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付女士/0839-5285969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苟先生,0839-5266260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 标书发售方式 |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邀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注: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7-11-27 09:00到2017-12-01 17:00 | ||
| 标书售价(元) | 0 | ||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17-12-19 09:30和2017-12-19 09:3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股 | ||
| 备注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产生由采购人采用推荐的方式随机抽取。本项目不组织统一报名。根据财库[2014]215第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 预算金额(元) | 147892400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较强融资能力(不包括苍溪县范围内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生活污水处理运营能力或经验; 5、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苍溪县石家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法、87号令等 | ||
| 采购品目名称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 行业划分 | J679 | ||
| PPP项目标识 | 是 | ||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 限定 | ||
|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产生由采购人采用推荐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推荐6家及以上供应商。再通过抽签方式选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 | ||
|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苍溪县石家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 ||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 苍溪县水务局 | ||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工程: | 是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