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圩村垃圾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曲塘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本级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曲塘镇;
(2)工程规模: 2个垃圾房;
(3)招标范围:刘圩村垃圾房新建工程;
(4)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29日;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业绩要求:无;(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标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登录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58.221.116.98/haggzy/)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5日14:2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县曲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镇政府102室公管办)。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7.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600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曲塘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