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三江、江龙及沙庄片区污水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8292324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1341613406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39502
三、项目概况:服务范围69.44km2,铺设DN500-DN1000污水管道总长18.64km,其中DN500-DN600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长7725m,采用开槽施工方式;DN800-DN1000为III级钢筋混凝土F管,长10915m,采用顶管施工方式。配套污水检查井290座,顶管工作井90座,顶管接收井90座,道路破除与修复38900平方米以管线保护、交通疏解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本工程估算总投资21091.39万元。
五、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预计发包价:暂定约为77.69426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施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相关计费系数以财政评审后的相关计费系数计取,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委托为准)。
七、工程地点:石滩镇三江、江龙、沙庄等区域。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依法组织三江、江龙及沙庄片区污水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全过程招标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现行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委托人招标意图组织、策划招标工作,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招标方案(包括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招标组织工作: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招标备案工作;编制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招标代理(或招标代理委托相关具有造价资质的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预审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负责招标结果备案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3)收尾工作: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协助召开中标单位进场会、签订合同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十、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移交本工程所有相关招标项目档案资料之日止。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IC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十二、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书里),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7年 12 月 06 日至2017年 12 月 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费100元/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十六、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七、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2923241;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解放南路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