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 目 名 称:清水河县环境保护局购置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7000337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0000045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商、经销商和代理商形式的投标;
3、每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唯一一家单位(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4、供应商提供所投品牌近三年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的承诺;
5、供应商必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单如下:
1、内蒙古兵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驰硕商贸有限公司;
3、内蒙古润臻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0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4:30时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审查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里需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4、报名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6、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近三年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的承诺;
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且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合法有效,任何相关证明文件不予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08日 上午0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徽商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徽商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中银城市广场A座
邮政编码 : 010010
联 系 人 : 牛女士
联系电话 :15754900551
账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内蒙古呼和浩特中信银行腾飞路支行
账 号:811 560 101 180 017 6422
采购单位名称: 清水河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清水河县
邮政编码 :010200
联 系 人 :王万斌
联系电话 :0471-7913234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