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ZJFY-XC-201703*
二、项目名称:下城区年度有机(生鲜)垃圾收运及处置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须拥有(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垃圾清运要求的至少3辆及以上垃圾清运车辆,车辆荷载量合计不低于15吨(含),须拥有车辆的使用权(已有或拟购皆可)。 3.具备有机垃圾处置的能力。具有专门的处置场地,所有处置设备日处理量达60吨(含)以上,须拥有处置场地的使用权和处置设备的使用权(已有或拟购皆可)。
六、时间及地点等: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12-01至2017-12-0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香溢大厦5楼503室代理部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泰隆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号:3302010120100017032
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介绍信原件;(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至少3辆及以上垃圾清运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垃圾处置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12-07 14:00:00
八、投标地点:中河北路90号(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7-12-07 14:00:00
十、开标地点:中河北路90号(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类型:项目保证金
项目保证金:30000.00元
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泰隆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号:33020101201000170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中河北路90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85174573
2、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和平路65号(天宁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87071387
传真:870713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
投诉受理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463096
传真:0571-85463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