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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轮胎、车辆配件、车辆机油采购项目入围单位选择及移动垃圾箱、冬季清雪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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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吉林
有效期至: 2017-12-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12-01 10:4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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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轮胎、车辆配件、车辆机油采购项目入围单位选择及移动垃圾箱、冬季清雪设备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入围单位及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轮胎采购项目入围单位选择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7-1128/1   采购预算为1000000元
二标段: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配件采购项目入围单位选择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7-1128/2   采购预算为2500000元
三标段: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车辆机油采购项目入围单位选择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7-1128/3   采购预算为650000元
四标段: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移动垃圾箱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7-1128/4    采购预算为1000000元
五标段: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冬季清雪设备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7-1128/5   采购预算为800000万元
2.2招标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按甲方要求。
2.4入围期限(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3一至三标段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7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包含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投标报名时间期间内,否则无效。
3.10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本次招标的5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入围单位家数:一至三标段各入围2家单位,四至五标段各选择1家中标单位。
3.1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01日至2017年12 月 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一至三标段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合格证。
(4)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近6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
(7)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 25 日下午13:30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各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联 系 人:裴荣琦
联系电话:181430543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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