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采购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如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2、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hdggzy.qdxhaggzy.com)”。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应由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获取采购文件;
4.重新采购项目(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5.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从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6.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供应商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 名: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 号:802370200691703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 话:0532-68976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