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柯木塱地块场地环境影响评估及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020-8388764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8903078112
三、项目概况: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柯木塱地块可改造范围面积为38183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穂府国用2015第06130001号),该地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公路柯木塱南路地段。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等要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柯木塱地块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须进行场地环境影响评估及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服务。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公路柯木塱南路地段。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根据国家环保部《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结合国内主要污染场地调查相关经验和柯木塱地块的实际情况开展场地环境影响评估及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服务。
(1)第一阶段环境调查
本阶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进行污场地污染识别,判断该场地是否存在潜在污染源,如果可能存在污染源,则识别可能的污染物,确定进一步调查工作需要关注的污染物和污染区域。
(2)场地初步采样调查
结合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的数据资料进行初步采样调查,确定土壤类型、水文地质条件,初步确定污染物种类、程度和空间分布,为详细采样调查方案设计提供参考。
初步采样调查后,对数据进行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场地环境详细采样调查,如果需要,则进入制定详细采样工作计划阶段,否则编制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场地调查结束。
(3)场地环境详细采样调查
详细采样调查通过采集土壤、地下水等样品,进行化学分析掌握场地内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及空间分布等污染特征;并开展场地内水文地质调查,掌握场地的水文地质特征,为下一步开展场地健康风险评估获取场地特征参数。项目严格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及《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进行布点和采样分析。
根据场地详细调查结果,进行数据评估和分析,判断场地是否需要风险评估和工程修复相关工作,进而编制场地环境详细调查报告。
(4)场地健康风险评估
根据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结果,通过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值计算等多个内容,开展多层次健康风险评估,推算土壤与地下水的筛选值和修复目标值,并确定场地是否需要开展污染修复、污染修复范围及修复量。
(5)取得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的技术论证和备案文件。
3、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60万元。
八、工期:
50个工作日(含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论证和出具备案文件时间)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委托方确认的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时间以成果文件为准);
4、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且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 12月4 日至 2017年 12月 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两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388764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
十五、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5536908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